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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18| 116次浏览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通过四川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
机构资质认证认可现场评审
依照四川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SEA-SY0819-2015评审通知,2016年1月14-15日由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李山桥教授级高工为组长,四川省司法厅刘朝宽教授、西华大学李路平高级实验师、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邓振华主任法医师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员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依据《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对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进行了资质认定首次评审。评审组按现场评审计划,听取了鉴定所的工作总结,参观了鉴定办公场所。现场目击6人5个项目的鉴定活动;查阅了20份鉴定报告和档案;抽查了5台(套)设备的档案;核查了机构现有项目相应标准、技术规范的有效性;审查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查阅了内审、管理评审和纠正预防措施等质量记录;抽查了人员培训计划和人员培训档案;召开了鉴定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经过评审组全体成员仔细核对,充分讨论分析,现提出评审结论和意见如下:
(图为评审组成员和鉴定所全体人员合影)
一、该鉴定所是司法鉴定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司法鉴定机构,法人代表有任命文件,组织机构关系清楚,职责明确,制定了保证公正性措施,具有客观、公正、独立从事鉴定活动的第三方法律地位。
二、该鉴定所制定的质量体系文件涵盖了《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全部要素,内容基本系统、协调,并服务于质量方针,组织结构描述基本清晰,内部职责分配合理。质量体系基本符合《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并与从事鉴定活动的类型、范围和工作相适应,能有效地控制鉴定质量,质量体系运行基本有效。
三、该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3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7名,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名。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位授权签字人考核合格;鉴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四川省级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能够承担从事规定范围的鉴定业务。
四、该鉴定所申请鉴定能力的相应标准、规范齐全有效,仪器设备配备基本正确、合理,其配备率和准确度符合要求,按规定进行了检定和校准,并实行了标志管理,有相应的仪器档案。
五、评审组对机构鉴定人员现场考评,鉴定人员能按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鉴定作业,工作认真,操作熟练,过程控制有效,按时提交了鉴定报告,提交鉴定文书基本符合要求,现场考核鉴定人员具有申请鉴定项目的专业能力,考核符合要求。
六、环境条件能适应开展工作的需要。
七、评审组认为:该鉴定所本次申请的资质认定项目,其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运行有效,人员鉴定能力相对稳定,鉴定质量能够得到保障。通过评审,建议批准的资质认定项目共2类4个项目8个参数;鉴定人员资质符合申请要求,考核个人专业能力满足申请要求,具备了申请鉴定项目的能力(详见建议批准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及限制范围)。按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评审结论基本符合。